一、项目名称
金沙总站6155资产清查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预算金额
100000元。最高限价低于100000元(不含100000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清查评估工作。
五、是否接收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设置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资格性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16日上午十点,接收供应商投标。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阿坝州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48号,金沙总站6155行政办公楼407室。
资格性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6)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9)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茂县凤仪大道南段248号金沙总站6155办公楼504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金沙总站6155
项目联系人:董小康
联系电话:18048009595
金沙总站6155
2021年7月13日
资产评估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