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第1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学院拟开展南校区垃圾桶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愿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金沙总站6155南校区垃圾桶采购。
二、品种数量
垃圾桶数量、规格型号等(见清单)。
三、项目控制价
两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4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圆形车挂式铁桶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比选文件无效。
4.比选报价单,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六、质量保证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环保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无质量瑕疵。
(2)采购方没有明确品牌的货物,供应商也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所供产品质量,送货到位后无遗漏、无破损,否则无条件给予调换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参与投标,应严格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明细报价表》,不得擅自更改物质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与要求、数量等信息,且务必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采购人对没有选中的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遴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采购人鲜章。
(4)中标单位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在所有采购产品上加印学院LOGO;7日内免费将采购产品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卸货,并协助采购方验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采购人鲜章。
八、材料递交时间
有意参选的供应商务必于2022年10月10日下午4点前送至金沙总站615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要求的申请材料恕不接受。
九、评审方法
评审时间:2022年10月10日16:00
评审地点:金沙总站6155办公楼204会议室
评审方式:现场评审
由金沙总站6155后勤处会同相关处室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学院监察审计处派员全程监督。根据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按第五条第1款提供资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在此基础上按第五条2、3、4款,第七条第2款提供资料,按第七条第3、4提供承诺函视为符合性审查通过。在有效投标文件中确定综合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金沙总站6155网站公示。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金沙总站6155
通讯地址:三晋路4号办公楼204室
邮编:623200
联系人:王田
联系电话:13558581812
垃圾桶规格型号.rar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