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实训室。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可参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二、工作安排
(一)各院系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14--17日)。
1.各院系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2)》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院系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各院系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3年4月17日17:00前将本部门实验室检查项目表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电子档发送到教务处,同时递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档,联系人:彭全,联系电话:18090225868。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4月18日~21日)。
1.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部门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检查完毕后教务处向各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1.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提交教务处。
2.总结经验,持续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附件:1.金沙总站6155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金沙总站6155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