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总站6155关于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8月23日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于2022年8月29日起对所有2020级、2021级专业学生开展线上教学,现将具体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开展
(一)教学进度需根据教务处编制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课程表以及各门课程编制的授课计划进行,具体授课内容可根据线上教学资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二)在开学之前所有实验、见习等实践课程原则上暂不安排,待学生返校后,由各承担课程教学单位调整后另行通知。如有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实验操作实录等资源的课程,可安排学生进行线上教学。
(三)所有线上课程教学时间需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表安排执行。
二、授课方式
(一)理论教学课程
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原课表行课时间,通过直播平台(如腾讯会议、钉钉、QQ群课堂等)进行课程讲授,学生实时在线学习。
(二)实践教学课程
对于学生可以自行在课后完成的实验/设计等课程,任课教师编制实验/设计指导手册,制定详细的实验/设计要求,指导学生在线下完成;对不适合在线教学、或需要在实验室才能完成的实验、设计等课程,由院(系、部)负责调整后上报教务处审核,任课教师可准备视频、虚拟仿真软件等资源先行推送给学生,指导学生自学,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后再做合理安排。
(三)体育课
艺体系制定教学调整方案,授课教师可提供学习视频等资料,引导学生在有条件并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加强锻炼(如在室内进行柔韧性练习等)。
(四)其他要求
对于确实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由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共同商议制定补课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8月26日前,各院(系、部)应明确授课教师拟使用的线上教学互动软件或平台、在线教学咨询QQ群,填写线上教学方案信息统计表,并将纸质件和电子档一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同时面向师生下发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公共课、选修课由教务处协调各院(系、部)下发通知。
(二)8月27日前,任课教师完成线上课程教学资源建设,院(系、部)负责对教师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三)8月29日,学校正式开始线上教学。教务处、院(系、部)需加强对线上教学活动的监督、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过程中各教学单位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充分挖掘运用抗击疫情中的思政元素,大力推进“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让学生充分领会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传递抗击疫情正能量,不编造、不转发、不散布虚假和不良信息,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二)严守教学纪律。严格按照课表时间行课,不迟到、不早退,注意仪容仪表和网络言行规范,提前熟悉授课平台使用方法,精心组织线上教学,严格课堂考勤管理,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标准不降低,教学质量不下降。
(三)在线教学调停课。在线教学期间若需要调停课,任课教师须进入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做好教学准备。教师确定教学平台后,在平台上导入学生信息并建立相应教学班,做好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提前告知学生具体授课平台及使用方法。
(五)创新教学方法。密切关注学生在线学习效果,积极尝试在线教学新模式、新方法、新手段,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倡围绕“课前课中课后”设计教学内容和方式,通过增加在线互动环节、增加案例讨论等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在线教学质量。
(六)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学生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心态、适应新的教学模式,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高效完成学习任务。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帮助因网络条件等原因导致在线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学业辅导。
附件:金沙总站61552022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信息统计表
金沙总站6155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