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使零星维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后勤处代表学院行使零星维修管理职能,拟订维修年度预算,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的经费预算、施工组织、验收及款项支付手续等。
二、维修范围
校园内建筑物、道路、水电气管线、公共设施设备、体育场馆及其附属设施、家具门窗等,具体项目如下:
(一)屋面检漏与修补工程;
(二)天沟、斜沟、散水沟及落管的检修或防锈;
(三)门窗、储物柜检修和油漆;
(四)内墙、顶棚粉刷;
(五)楼地面修补;
(六)水、电、气、空调、电梯设施设备的检修和易损配件的更换;
(七)上下水管道维修与疏通;
(八)办公区道路、场地、围墙、路灯等局部整修。
三、费用审批
(一)维修费500元以下由后勤处负责人审批后,后勤维修中心(设在总务,下同)根据签署意见后的维修申请表直接安排维修;
(二)维修费500(含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初审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
(三)维修费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由分管院长审核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然后由后勤处安排实施。
四、报修程序
(一)各管理或使用部门针对产生或潜在的问题,通过电话、网络或亲自前往等方式向后勤维修中心提出维修申请,填写维修申报单(紧急维修书面手续后补)。
(二)后勤维修中心根据报修项目的轻、重、缓、急以及经费需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维修或制定维修方案。
1.急需处理的问题,如电路短路、水管爆管等,接到维修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予以处理。
2.非急需处理的问题,半个工作日内与报修人或部门联系,1—2个工作日内处理。
3.一时无法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维修中心要予以说明并与使用管理部门商定处理办法并按程序上报各相关领导。
(三)现场处理完成后,计算费用,请报修人或部门验收签字并记录回访意见。
(四)维修人员将维修结果报告维修中心并将维修单交维修中心存档备查。
五、维修申请表的填写及维修处理
(一)申请表请填写一式两份交后勤处签发至有关施工单位、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二)学生宿舍及各教室有关维修项目请宿舍管理员和教室管理员统一填写维修申请表,交由后勤处安排维修。
(三)凡因保管不善或因人为损坏的玻璃、家具、电器设备、材料等一律划价收款后才能进行维修;
(四)具体的维修项目完竣后,请各使用单位验收签字。
六、涉及学院规划、建筑结构、水电管网、治安及消防的维修及新建项目,在验收竣工后,后勤管理处应将全部材料归入院综合档案室。
七、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金沙总站6155零星维修申请单
报修时间: 月 日 时
报修单位填写 |
维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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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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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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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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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填写 |
预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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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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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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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费用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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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维修中心 |
经办人签名: |
后勤处审核 |
签名: |
分管领导审批 |
签名: |
用户意见 |
(维修质量情况)
签名: 时间:
签名: 审批 签名: |
填表说明
1.维修费500元以下由后勤处负责人审批后,后勤维修中心(设在总务,下同)根据签署意见后的维修申请表直接安排维修。
2.维修费500(含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处初审后,报请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
3.维修费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由分管院长审核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出会议纪要,然后由后勤处按程序安排实施。
4.“维修单位填写”栏,若内容较多,可另加纸注明,并附在本页之后。
4.“用户意见”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填写并签名。
5.本申请单应作为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之一。